1、 游玩途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入住宾馆就寝时请悉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以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游客在旅游途中请一定注意安全,若在自费项目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 在旅游活动中,购物属于个人的自主自愿行为,请仔细辨认、谨慎选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公司绝不强迫购物,也不受理因购物带来的维修、换、退等事宜。
3、 九寨黄龙等高原或山区旅游,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建议出游,老年人出游应出示《健康证明》;游客应当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将自身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告知旅行社,如有游客未尽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4、 请您按旅行社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集合,统一乘车出发,由于参团人员多,地点不一,出发时间及计划内约定时间有一定的误差,请客人谅解。
5、 以上报价均以一个床位计价,如出现单人数报名,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加床解决(加床均为钢丝床),若要住单间则需另加单房差,费用客人自理。旅行社无义务强制其他游客与单房游客拼房,旅行社只能协调双方的意愿表达,但不承担其结果。
6、 因特定地域气候条件所致,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有限,绝大多数的酒店热水、空调都分时段供应(房间内不提供遥控器,由服务员统一操作),(请到达后提前咨询酒店),大部份酒店为太阳能热水,根据天气和使用人数决定水温,夜晚御寒以电热毯为主,如遇临时断电断水等因素造成部份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
7、 阿坝州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因环保要求,沿途酒店都不再提供一次性酒店用品及毛巾、拖鞋,请游客在出行前做好相应的物品准备工作,因此带来的不便请理解。
8、 旅行社安排的用餐餐厅都是合法经营的团队用餐餐厅;九寨沿线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餐饮条件有限,部份高原地区,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疏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10人一桌,8菜一汤(因人数减少,菜品相应会减少)尽请游客谅解。
9、 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及承运运输公司负责。旅游者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及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合同方、组织出行方、承运方作为被告),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处理纠纷。以上阐述以宪法及合同法、保险法、旅游法的规定不冲突为第一前提条件。
10、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景点减少的,本社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游客的协议门票价格。
11、团款请预付或现付,款到帐出票(因款末到帐,而耽误出票,后果自负)敬请理解、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