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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六成导游无底薪 新规出台要求旅行社发放

导游市场零底薪现象,已是整个旅游行业的行规,导游靠吃回扣赚钱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2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旅游局获悉,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旅游行业导游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规定旅行社须制定导游薪酬制度,支付给导游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杜绝旅游行业“零底薪制”。

    六成以上导游无底薪

    “团队好的时候每天有50至150元不等的补贴费,不好的时候 ,一分钱也没有。”2月8日,在采访中,很多导游告诉记者,现在旅行社都是根据整个团队的旅游报价来折算导游的补贴费用的。要是团队费用不高,导游的钱就没有保障。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市大约有6000多名导游员,百分之六七十的导游挂靠于导游服务公司,这些导游都是没有底薪的,养老、医疗保险等也要自负。

    “没有基本工资怎么办,大多数导游都依靠旅游团的导游费提成、游客在景区购买商品后的提成款以及向游客收取的‘辛苦费’等。”该负责人表示,旅游行业这些积弊难除,已影响到游客对旅行社的信任,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由行。而这种扭曲的导游薪金制度也使得众多优秀人才退出这个行业。

    旅行社要付基本工资

    为遏制旅游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旅行社劳动用工管理,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旅游行业导游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拿“零底薪制”开刀,规定旅行社须制定以基本工资、导游服务费、带团补贴和业务提成为主要形式的薪酬制度。旅行社招用导游人员,除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外,必须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导游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还靠部门监管

    “导游一旦与其他行业的职工一样享有正常的工资奖金和有关社会保险,他们自然就无须靠吃‘回扣’为生。”全国模范导游员、中旅总社(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树伟表示,“导游最低工资制”,就是为了遏制甚至杜绝“非法回扣”,杜绝旅游行业“零底薪制”。

    《意见》能否使“零底薪制”得到有效杜绝?孙树伟表示,这就要看旅游行政和劳动执法等相关部门,能否真正对旅行社进行有力监督,能否真正对违规旅行社进行有力处罚了。 (记者 连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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