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网站提供领馆活动、领事馆历史、联系方式、签证业务、领事业务、韩中国际结婚、经济业务、文化观光、信息天地、全球韩国、贸易和投资、新闻焦点、旅游热点等内容,是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设立于1994年9月,管辖区域为山东省。
山东户籍的中国公民,如需办理韩国签证,需前往韩国驻青岛领事馆办理,其余地区可在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查看自己所属领区。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对外开放时间:
签证申请:上午9:00~12:00
签证领取:下午13:30~17:30
<韩国驻青岛领事馆>
-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88号
代表电话 : (86-532)8897-6001
代表传真 : (86-532)8897-6005
事件、事故 : (86-532)8399-7770
投诉电话 : (86-532)8399-7737
E-Mail : qdconsul@mofa.go.kr
-地理位置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城阳区政府(502路; 634路; 768路; 775路; 901路; 902路; 902路支线; 906路; 907路; 909路; 912路; 916路; 929路; 930路)
中城路(373路; 931路)
城阳区政府(502路; 634路; 768路; 775路; 901路; 902路; 902路支线; 906路; 907路; 909路; 912路; 916路; 929路; 930路)。
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是大韩民国驻华各领事馆“原则上”要求提供的材料 但根据管辖地区的特殊性等原因,各领馆要求会有所不同。申请韩国签证之前,请参考当地管辖领事馆的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咨询。
2.根据出入国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6条第一项, 签证审查过程中如果我馆认为有必要,可能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原则上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管辖领事馆办理。(我馆管辖范围:山东省)
4.非山东省户口者,须提交在山东省内3个月以上居住的证明材料。
5.韩国签证申请材料的有效期均为3个月,签证申请表上需要贴3个月以内拍摄的彩色照片。
6.申请签证时,对递交虚假材料者将实行1年以上限制发给签证处罚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敬请注意。